中国IDC评述网05月03日报道:电子商务平台假货频现早已不是新闻……这一系列的商业诈骗背后,则是“标准化”的诈骗手段和运作链条。
在正规专卖店里卖几千元的商品,淘宝网上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就能到手!有过淘宝购物经验的人,对这样的感叹不会陌生。而所谓“几百元几十元能到手”的商品,通常情况下是所谓的“A货”,或者干脆就是赤裸裸的假货。
电子商务平台假货频现早已不是新闻,4月23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刚刚曝光淘宝网售假问题。而比售假更恶劣的是,有人已经开始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售卖假货当成专门的“工作”,进行赤裸裸的商业诈骗。这一系列的商业诈骗背后,则是“标准化”的诈骗手段和运作链条。
近日,有淘宝商家反映,目前淘宝网上有店铺以售卖假冒品牌香水为主业,诈骗金额之巨大令人咋舌。而这些店铺的诈骗行为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除了低价引诱消费者外,其对于淘宝机制熟稔、进而钻规则的漏洞也是原因之一。
在一位资深淘宝化妆品卖家小岩眼里,淘宝网和部分团购网站已经沦为商业欺诈的“避风港”。
“完美骗局”重复不断
“特价女士淡香水100ml买一送三”、“特价专柜行货女香(女士香水)128元包邮”……在淘宝网搜索框输入“香水”作为关键词,在搜索页面瞬间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结果,尤其淘宝页面右侧和下方的淘宝直通车展示位(类似于百度的竞价排名),更是被这样的商品覆盖。
“这些香水90%以上都是假货。”小岩笃定地对笔者说道。
小岩以自己店铺正在售卖的一款100ml香奈儿邂逅清新淡香水举例。他称,这款香水在淘宝上很容易就可以搜到99元、128元等这样低价位的促销,但他的进货价就达到575元。
小岩出售的正是所谓的走私香水。走私香水是指通过蹿货、避税等方式,拿到了品牌香水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供货。由于区域定价差异,这些产品的价格比国内专柜在售香水价格便宜不少。
据小岩介绍,他的供货商是北京地区走私香水前五大批发商之一,对方主要供给淘宝网上的大型网店。“575元的价格已经接近底价了。”这款香水目前大陆的专柜售价是895元。
那么淘宝网上,价格“低到离谱”的99元、128元的香奈儿邂逅清新淡香水到底货源从何而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些香水大多是劣质的假冒香水,很多用了正品的空瓶,里边灌装的却是“酒精 香精”。在广东珠三角等地区,这样的香水每瓶批发价只有“几十元甚至十几元”。
这些问题香水不仅价格上难以自圆其说,具体到店铺的运营上,亦是疑云重重。比如他们大多是新近注册不久的店铺,其卖家信用级别只有几个小红心;店铺内的宝贝无一例外都是品牌香水,一般商品数量控制在10种~20种以内,价格“低到离谱”;在宣传上,更是极尽夸张之词,比如“买一送三”、“特价包邮”、“限时秒杀”等。
而根据小岩的观察,在这些店铺售卖的每个宝贝下面,一般都会有10个~20多个购买记录和好评,这些好评无一例外都是对产品的褒扬溢美,如肯定产品是正品,称买得划算等等。此类评价往往采取匿名形式,或者干脆同一注册用户多次购买。笔者点击进去发现,这些用户多为新注册用户。
“就是炒信用!”在一个淘宝化妆品卖家“旺旺群”中,谈及这件事,一位卖家愤慨地说道。他表示,这些评价往往是卖家自己注册了小号反复购买,或者找相关熟人购买,从而达到炒作信用的目的。
一旦信用炒起来,这些专卖假冒香水的店铺便开始“撒网”。他们大多会参加淘宝的限时特价,从而让商品排名更靠前,或者干脆付费加入淘宝直通车从而让自己出现在淘宝搜索的广告位置。而不明真相的买家往往被吸引,进而点击购买。
笔者在1个月累计关注了5家这样的店铺,并对其购买记录进行了截图。这些店铺部分单品的售卖在几天内超过1000件,甚至个别达到2000多件。然而,最近几天这些店铺陆续无法打开。
显然,这些问题店铺已经被淘宝查封。但是在小岩这样的淘宝卖家看来,“封店”治标不治本。他以一家已关店铺为例算了一笔账,这些店铺在营业期间售出约2000多瓶香水,每瓶香水售价128元,从批发市场的进价却不过几十元甚至十几元。换句话说,在短短一个月,净赚超过百万元。
更要命是,这些商家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家店铺查封了,换张身份证重新注册一个店铺再如法炮制。
淘宝的挑战
笔者试图联系这些问题店铺卖家,无一例外都遭到拒绝。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些诈骗的金额极其巨大,一旦核实,将随时面临法律的制裁:“谁会犯傻出来讲呢?”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以上商业诈骗的诈骗手段和链条化运作已经相当标准化,比如店铺怎么做推广营销,怎么前期找人配合炒作信用等等。
在小岩看来,目前这些不良商家钻的是淘宝网的机制漏洞,比如淘宝直通车和限时特价,目前都是价高者得之。而淘宝一直以来对店铺的管理和处罚更多的是基于后端的用户举报,前期的商品审核则相对疏忽。
事实上,化妆品假货欺诈只是冰山一角。类似的网络商业欺诈在淘宝平台屡见不鲜。淘宝长久以来深陷这种维权漩涡难以自拔。
2006年,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诉淘宝网商标侵权,为43932个PUMA产品网络商店提供支持平台。波马股份称,这些网络商店遍布全国,大量销售假冒仿冒PUMA产品。
2009年,淘宝被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告上法庭。对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定,淘宝网在网店侵权行为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淘宝与网上贩卖盗版《盗墓笔记4》的杨某被判决共同赔偿2000元。
2009年末,法国护肤品品牌雅漾就假货问题向淘宝发出律师函,提出包括提供销售雅漾的网店资料等要求,这也是国际日化品牌首次向“网购”渠道开刀。
2010年4月,皮尔卡丹羽绒服代理商江苏世纪依豪服饰有限公司状告淘宝网侵权案在杭州开庭。此次维权案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方式,由网络打假团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掌握了淘宝侵权网店的详细情况。
不久前,商务部披露:淘宝网、易趣网等网络购物平台成为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的重灾区,产品主要为“假名牌”。
对此,淘宝网公关经理颜乔回应称,假货是全社会的问题,淘宝作为一个平台,自然也会被假货盯上。他介绍,2010年淘宝网处理侵权商品为1400万件,淘宝对待假货的态度亦非常明确,不会容忍假货的存在:“但淘宝一个平台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希望与广大厂商、用户和第三方共同合作打击假货。”
面对“淘宝造假”的指责,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则大喊冤枉,他称:“淘宝不生产假货,是社会上生产的假货在淘宝上更容易被发现而已。我没有办法把这个假货打掉,因为我不是执法机构,我只能关店。”
谈到此问题时,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上述条款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的措施是“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比此前外界经常引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删除通知链接的责任要高。
于国富认为,淘宝网虽然屡次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删除部分侵权链接,但是,根据相关证据,淘宝网对于能够识别出来的侵权商品,仅因为其不在权利人的投诉通知上而怠于删除,其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及时”和“必要”。对于那些因为淘宝网怠于删除而继续得以销售的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扩大损害,淘宝网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观察 VIEW
规范与活力如何平衡
李子晨
C2C集市的海量卖家和商品让淘宝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而今,同样的理由亦让淘宝面临监管困局。
当网络购物不再仅仅是一个年轻人时尚行为的表现,而是大多数消费者日常购物的主要途径时,整个网购市场环境的健康与否就变得非常重要。
当然,这不是淘宝网一家的事情。从团购网站到垂直B2C平台,无不陷入这样的泥潭。当传统商业欺诈深入互联网经济,规范与活力的天平该如何平衡?这关系着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商圈能有多大的未来。
探索解决办法充满艰难曲折。但是,作为一个电子商务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淘宝网应更需深知,健康的市场环境,不仅仅指的是单纯的商品本身的质量,还包括经营者在这个市场里的发展状态。淘宝网服务好卖家,卖家才能服务好买家,买家才能反过来持续推动淘宝网的发展。如此生态环境是维持网购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其中,规则将是保持这个生态圈良性发展最主要的基础保障。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副总裁俞思瑛就建议:希望能联合政府共同设计出一套机制,即把网络购物平台上的知识产权纠纷按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并跟不同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等进行程序对接,这样才能将网络购物平台的建设方从这个泥淖中解脱出来。
此起彼伏的侵权公司、商业欺诈纠纷,亦让淘宝开始反思并寻找更多解决之道。3月14日,淘宝宣布联合LV、GUCCI、李维斯、香奈儿、苹果、雅诗兰黛、三星、松下、施华洛世奇等89家国际大牌厂商举行网络维权行动。
这次行动中,淘宝将出资购买由品牌商提供的涉嫌侵权的商品,由品牌商和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鉴定,一旦确证为假货将根据淘宝规则对相应卖家做出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这一手段将形成制度,定期开展。
这不啻为网上维权的一次创造性探索和尝试。有业内人士评价认为,淘宝此举有效降低了品牌商的维权成本,使得网上维权更有效率、更有主动性。
然而,这还只是开始,淘宝的网络维权规范之路,将任重而道远。
在正规专卖店里卖几千元的商品,淘宝网上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就能到手!有过淘宝购物经验的人,对这样的感叹不会陌生。而所谓“几百元几十元能到手”的商品,通常情况下是所谓的“A货”,或者干脆就是赤裸裸的假货。
电子商务平台假货频现早已不是新闻,4月23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刚刚曝光淘宝网售假问题。而比售假更恶劣的是,有人已经开始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售卖假货当成专门的“工作”,进行赤裸裸的商业诈骗。这一系列的商业诈骗背后,则是“标准化”的诈骗手段和运作链条。
近日,有淘宝商家反映,目前淘宝网上有店铺以售卖假冒品牌香水为主业,诈骗金额之巨大令人咋舌。而这些店铺的诈骗行为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除了低价引诱消费者外,其对于淘宝机制熟稔、进而钻规则的漏洞也是原因之一。
在一位资深淘宝化妆品卖家小岩眼里,淘宝网和部分团购网站已经沦为商业欺诈的“避风港”。
“完美骗局”重复不断
“特价女士淡香水100ml买一送三”、“特价专柜行货女香(女士香水)128元包邮”……在淘宝网搜索框输入“香水”作为关键词,在搜索页面瞬间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结果,尤其淘宝页面右侧和下方的淘宝直通车展示位(类似于百度的竞价排名),更是被这样的商品覆盖。
“这些香水90%以上都是假货。”小岩笃定地对笔者说道。
小岩以自己店铺正在售卖的一款100ml香奈儿邂逅清新淡香水举例。他称,这款香水在淘宝上很容易就可以搜到99元、128元等这样低价位的促销,但他的进货价就达到575元。
小岩出售的正是所谓的走私香水。走私香水是指通过蹿货、避税等方式,拿到了品牌香水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供货。由于区域定价差异,这些产品的价格比国内专柜在售香水价格便宜不少。
据小岩介绍,他的供货商是北京地区走私香水前五大批发商之一,对方主要供给淘宝网上的大型网店。“575元的价格已经接近底价了。”这款香水目前大陆的专柜售价是895元。
那么淘宝网上,价格“低到离谱”的99元、128元的香奈儿邂逅清新淡香水到底货源从何而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些香水大多是劣质的假冒香水,很多用了正品的空瓶,里边灌装的却是“酒精 香精”。在广东珠三角等地区,这样的香水每瓶批发价只有“几十元甚至十几元”。
这些问题香水不仅价格上难以自圆其说,具体到店铺的运营上,亦是疑云重重。比如他们大多是新近注册不久的店铺,其卖家信用级别只有几个小红心;店铺内的宝贝无一例外都是品牌香水,一般商品数量控制在10种~20种以内,价格“低到离谱”;在宣传上,更是极尽夸张之词,比如“买一送三”、“特价包邮”、“限时秒杀”等。
而根据小岩的观察,在这些店铺售卖的每个宝贝下面,一般都会有10个~20多个购买记录和好评,这些好评无一例外都是对产品的褒扬溢美,如肯定产品是正品,称买得划算等等。此类评价往往采取匿名形式,或者干脆同一注册用户多次购买。笔者点击进去发现,这些用户多为新注册用户。
“就是炒信用!”在一个淘宝化妆品卖家“旺旺群”中,谈及这件事,一位卖家愤慨地说道。他表示,这些评价往往是卖家自己注册了小号反复购买,或者找相关熟人购买,从而达到炒作信用的目的。
一旦信用炒起来,这些专卖假冒香水的店铺便开始“撒网”。他们大多会参加淘宝的限时特价,从而让商品排名更靠前,或者干脆付费加入淘宝直通车从而让自己出现在淘宝搜索的广告位置。而不明真相的买家往往被吸引,进而点击购买。
笔者在1个月累计关注了5家这样的店铺,并对其购买记录进行了截图。这些店铺部分单品的售卖在几天内超过1000件,甚至个别达到2000多件。然而,最近几天这些店铺陆续无法打开。
显然,这些问题店铺已经被淘宝查封。但是在小岩这样的淘宝卖家看来,“封店”治标不治本。他以一家已关店铺为例算了一笔账,这些店铺在营业期间售出约2000多瓶香水,每瓶香水售价128元,从批发市场的进价却不过几十元甚至十几元。换句话说,在短短一个月,净赚超过百万元。
更要命是,这些商家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家店铺查封了,换张身份证重新注册一个店铺再如法炮制。
淘宝的挑战
笔者试图联系这些问题店铺卖家,无一例外都遭到拒绝。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些诈骗的金额极其巨大,一旦核实,将随时面临法律的制裁:“谁会犯傻出来讲呢?”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以上商业诈骗的诈骗手段和链条化运作已经相当标准化,比如店铺怎么做推广营销,怎么前期找人配合炒作信用等等。
在小岩看来,目前这些不良商家钻的是淘宝网的机制漏洞,比如淘宝直通车和限时特价,目前都是价高者得之。而淘宝一直以来对店铺的管理和处罚更多的是基于后端的用户举报,前期的商品审核则相对疏忽。
事实上,化妆品假货欺诈只是冰山一角。类似的网络商业欺诈在淘宝平台屡见不鲜。淘宝长久以来深陷这种维权漩涡难以自拔。
2006年,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诉淘宝网商标侵权,为43932个PUMA产品网络商店提供支持平台。波马股份称,这些网络商店遍布全国,大量销售假冒仿冒PUMA产品。
2009年,淘宝被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告上法庭。对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定,淘宝网在网店侵权行为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淘宝与网上贩卖盗版《盗墓笔记4》的杨某被判决共同赔偿2000元。
2009年末,法国护肤品品牌雅漾就假货问题向淘宝发出律师函,提出包括提供销售雅漾的网店资料等要求,这也是国际日化品牌首次向“网购”渠道开刀。
2010年4月,皮尔卡丹羽绒服代理商江苏世纪依豪服饰有限公司状告淘宝网侵权案在杭州开庭。此次维权案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方式,由网络打假团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掌握了淘宝侵权网店的详细情况。
不久前,商务部披露:淘宝网、易趣网等网络购物平台成为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的重灾区,产品主要为“假名牌”。
对此,淘宝网公关经理颜乔回应称,假货是全社会的问题,淘宝作为一个平台,自然也会被假货盯上。他介绍,2010年淘宝网处理侵权商品为1400万件,淘宝对待假货的态度亦非常明确,不会容忍假货的存在:“但淘宝一个平台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希望与广大厂商、用户和第三方共同合作打击假货。”
面对“淘宝造假”的指责,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则大喊冤枉,他称:“淘宝不生产假货,是社会上生产的假货在淘宝上更容易被发现而已。我没有办法把这个假货打掉,因为我不是执法机构,我只能关店。”
谈到此问题时,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上述条款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的措施是“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比此前外界经常引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删除通知链接的责任要高。
于国富认为,淘宝网虽然屡次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删除部分侵权链接,但是,根据相关证据,淘宝网对于能够识别出来的侵权商品,仅因为其不在权利人的投诉通知上而怠于删除,其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及时”和“必要”。对于那些因为淘宝网怠于删除而继续得以销售的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扩大损害,淘宝网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观察 VIEW
规范与活力如何平衡
李子晨
C2C集市的海量卖家和商品让淘宝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而今,同样的理由亦让淘宝面临监管困局。
当网络购物不再仅仅是一个年轻人时尚行为的表现,而是大多数消费者日常购物的主要途径时,整个网购市场环境的健康与否就变得非常重要。
当然,这不是淘宝网一家的事情。从团购网站到垂直B2C平台,无不陷入这样的泥潭。当传统商业欺诈深入互联网经济,规范与活力的天平该如何平衡?这关系着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网络商圈能有多大的未来。
探索解决办法充满艰难曲折。但是,作为一个电子商务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淘宝网应更需深知,健康的市场环境,不仅仅指的是单纯的商品本身的质量,还包括经营者在这个市场里的发展状态。淘宝网服务好卖家,卖家才能服务好买家,买家才能反过来持续推动淘宝网的发展。如此生态环境是维持网购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其中,规则将是保持这个生态圈良性发展最主要的基础保障。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副总裁俞思瑛就建议:希望能联合政府共同设计出一套机制,即把网络购物平台上的知识产权纠纷按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并跟不同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等进行程序对接,这样才能将网络购物平台的建设方从这个泥淖中解脱出来。
此起彼伏的侵权公司、商业欺诈纠纷,亦让淘宝开始反思并寻找更多解决之道。3月14日,淘宝宣布联合LV、GUCCI、李维斯、香奈儿、苹果、雅诗兰黛、三星、松下、施华洛世奇等89家国际大牌厂商举行网络维权行动。
这次行动中,淘宝将出资购买由品牌商提供的涉嫌侵权的商品,由品牌商和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鉴定,一旦确证为假货将根据淘宝规则对相应卖家做出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这一手段将形成制度,定期开展。
这不啻为网上维权的一次创造性探索和尝试。有业内人士评价认为,淘宝此举有效降低了品牌商的维权成本,使得网上维权更有效率、更有主动性。
然而,这还只是开始,淘宝的网络维权规范之路,将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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